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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申报!500万元资助等你来拿

来源:东莞市信息技术联合会

日期:2021-08-25

 近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大数据平台项目”的通知,各企业赶紧看看是否符合条件。
申报时间和途径


从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8日,企业登录“企莞家”平台(网址:http://im.dg.gov.cn/),通过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材料进行网上申报。非“企莞家”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


申报范围
对各行业大数据平台企业针对行业产业链的实际需求,与行业产业链企业相结合,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发掘技术,优化产业链各业务环节,实现生产、经营和管理成本大幅降低、经营效率明显提升的平台项目予以奖补。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东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数据平台企业。
2.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不予资助的情形。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投入核定期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发票开具时间和款项支付时间均在核定期内,合同签订日期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但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2.在核定时间范围内,项目投入总额达300万元及以上(不含增值税),其中,研发费用中人力资源成本(包括人员费和劳务费)最高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60%,平台应用推广费占比最高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10%,信息化设备投入最高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30%。
3.已享受过大数据平台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以事后奖补的方式,按不超过核算后投入总额的25%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二)市工信局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申报数量,对资助比例和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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