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咨询热线:13711631240 注册 |  登录

课程 政策 专家 活动
首页  > 企业服务  > 政策资讯  > 关于核定宁绍、酒湖、锡泰特高压直流工程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558号)

关于核定宁绍、酒湖、锡泰特高压直流工程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55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宁绍、酒湖、锡泰
特高压直流工程输电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2〕558号

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
  根据《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1〕1455号),经研究,现就宁绍、酒湖、锡泰特高压直流工程输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绍特高压直流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4.88分(含税,含输电环节线损,线损率4.26%)。
  二、酒湖特高压直流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6.37分(含税,含输电环节线损,线损率4.14%)。
  三、锡泰特高压直流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4.83分(含税,含输电环节线损,线损率3.32%)。
  四、上述工程实际运行中输电线损率超过定价线损率带来的风险由电网企业承担,低于核价线损率产生的收益由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各分享50%。
  五、电网企业要于每年6月底前,向我委报送上一年度工程资产、运维成本、收入、输送电量、线损率、线损收益分享、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等与输电价格相关的数据及有关情况。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4月8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22/04/12
来源: 价格司
[ 打印 ]

首页 培训课程 企业服务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2021 东莞市信息技术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