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工作部署,深化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动机制。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联动市各有关单位针对市场准入全领域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归集,推动评估数据汇集共享。
二、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衔接调整动态机制。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加强市场准入规
范管理,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
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对照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目录及时梳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实现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有机衔接,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依托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将国家统一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面向社会公众公布,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相关文本,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和增设准入条件,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
四、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针对市场准入全流程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依托省效能评估平台定期对各级行政主体办事流程、服务渠道、审批途径、监管手段、制度宣传保障力度等进行评估监测,实现“以评促改”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评估反映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实,推动破除隐性壁垒,提高市场准入效能。健全市场准入效能数据协调联动机制。
五、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持续开展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反馈、通报和整改工作。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渠道,通过上报、信访、公开信息搜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方式,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督促整改并做好典型案例归集。
六、探索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经营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