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堂汇众旅店(普通合伙)等10户企业(具体名单见中堂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登录“中国·东莞”门户网站中堂镇栏目http://www.dg.gov.cn/zhongtang查询), 因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报送2021、2022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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