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69号),涉及茶山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茶山黎辉蔬菜档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7-21)”
(一)东莞市茶山黎辉蔬菜档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7-21)”乙酰甲胺磷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07-21)”,也未发现有关乙酰甲胺磷的农药产品及存储物。经调查,该店于2023年7月21日以人民币11元/公斤的价格从“东莞市茶山卢炫军蔬菜档”处购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豇豆”,合共购入6公斤,已全部出售,没有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由于顾客分散、时隔时间长,启动召回措施后暂未有顾客联系该店退回该批次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