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咨询热线:13711631240 注册 |  登录

课程 政策 专家 活动
首页  > 企业服务  > 政策资讯  > 关于向东莞市桥头晓明蔬菜店(经营者:邱晓明)送达《检验报告》的公告

关于向东莞市桥头晓明蔬菜店(经营者:邱晓明)送达《检验报告》的公告

来源:桥头镇

日期:2023-10-12

 收藏

东莞市桥头晓明蔬菜店(经营者:邱晓明):

  你店销售的“橄榄”(购进日期:2023-08-17)经抽样检验,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你店涉嫌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因你去向不明,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检验报告》(NO.ZKFC2301007-5a),按照法律规定,我局现通过本公告向你送达《检验报告》(NO.ZKFC2301007-5a)。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69-82803131

  案件经办部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桥头分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3号4号楼

  联系人:韦先生、邓小姐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1.监督抽检报告.pdf

首页 培训课程 企业服务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2021 东莞市信息技术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