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
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一楼房管组 联系电话:85848883
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长安镇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一百一十四期)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
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一楼房管组 联系电话:85848883
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