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清溪清厦工业区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524144190019D1102)因法人主动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于2023年6月20日经我局注销,特此公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6日
关于东莞清溪清厦工业区门诊部《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注销公告
东莞清溪清厦工业区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524144190019D1102)因法人主动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于2023年6月20日经我局注销,特此公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