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咨询热线:13711631240 注册 |  登录

课程 政策 专家 活动
首页  > 企业服务  > 政策资讯  > 关于延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2023年第2号

关于延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2023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3年 第2号
 
  经评估,《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发改地区规〔2017〕2136号)需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现予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 地区司
[ 打印 ]

首页 培训课程 企业服务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2021 东莞市信息技术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