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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重大传染病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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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社〔2023〕37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83号)以及省卫生健康委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指标(第二批,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该项补助通过2022年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收入列 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列“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项目单位。请各地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总表

     2.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3.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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