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各相关行业组织、检验机构: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优化车检服务的通知》(粤市监〔2022〕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优化车检服务的通知.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关于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公安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优化车检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分局,各相关行业组织、检验机构: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优化车检服务的通知》(粤市监〔2022〕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优化车检服务的通知.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