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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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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尽快启动制订单位内部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并于5月31日下班前报我科OA“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或政务邮箱“kejijusfk@dg.gov.cn”。未按通知要求完成报备工作的,或将影响今年的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社发科 尹佩芳、黄培锟;电话:228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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