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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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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科函农字〔2022〕29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省科技厅于2019年启动了第五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工作,建设期已满。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农业园区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省科技厅2020年1月批复建设的第五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8个(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

  (三)各园区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

  三、验收流程

  (一)验收申请。各有关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园区撰写《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省科技厅委托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中心”)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视频答辩及现场考察。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园区进行验收视频答辩,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对园区的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三)结果认定与公布。本次园区验收实行优胜劣汰,建设水平低的园区不予通过验收。对验收通过的园区,由省科技厅发文,给予正式授牌;没有通过验收的,给予延期整改或取消其园区建设资格。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地市科技局(委)于2022年6月1日前将验收申请函(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各1份报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同时将所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为确保本次验收工作公平公正,所有验收佐证材料须为2021年12月31日以前(三年建设期内)形成的。

  (三)现场考察和视频答辩具体要求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于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由各地市科技局(委)汇总报送,并提交汇总表(附件4)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报送地址: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33,电话:83163930)

  (二)联系人: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石慧芳,020-83163281

         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叶毓峰,020-83163906

  (三)邮箱:skjt_yeyf@gd.gov.cn

  附件:1.第五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名单

     2.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省科技厅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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