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核准前公示
事项名称 |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核准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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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惠州港能源码头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惠州港能源码头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大亚湾荃湾港区东部岸线 |
建设期限 |
30个月 |
总投资 |
5.86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总投资的20%为资本金,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80%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位于惠州港荃湾港区荃湾作业区东南侧,新建一个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泊位(兼顾同时停靠2艘3000GT液化烃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245万吨,码头长度280米,使用港口岸线310米。码头采用桩基结构,中部为工作平台,两端各布置2个系缆墩,设置1座引桥与后方陆域相连。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14.8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下同),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75米;回旋水域设计底高程为-14.4米,直径460米。 惠州市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定该项目属低风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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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75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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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3月30日 至 4月1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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