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广东能源东莞谢岗调峰气电项目(沙角C厂替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并征求群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能源东莞谢岗调峰气电项目(沙角C厂替代)。
2.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启明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东莞市谢岗镇银瓶高端装备产业基地西部平湖(粤海大道以北)。东邻赵林截洪渠,南侧为新建的粤海大道,西南角红线外有一座土地庙要保留,西向1.5km 为已建成的华能谢岗电厂,西南向500m 处为赵林村。粤海大道南侧为规划的工业用地。
图一 项目建设位置图
4.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厂址位于东莞市谢岗镇银瓶高端装备产业基地西部平湖(粤海大道以北),用地形状狭长不规则,南北方向长约602.67m,东西方向宽约337.15m,红线用地面积为121096.2m²。项目本期建设2x600MW(H)级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
5.项目总投资:415166万元。
6.工期计划:本工程拟定于2022年6月开工,1号机组计划于2024年9月投产,2号机组计划于2024年12月投产。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主要存在以下20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立项、审批程序;
2、房屋拆迁补偿资金;
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4、拆迁过程(不文明拆迁);
5、工程(技术)方案;
6、资金筹措和保障;
7、大气污染;
8、水体污染;
9、噪声和震动影响;
10、固体废弃物污染;
11、水土保持;
12、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13、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14、流动人口管理;
15、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16、天然气泄漏;
17、天然气供应;
18、基层组织、单位团体态度;
19、项目周边群众态度;
20、媒体舆论导向。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建设单位应按照省政府核准项目审批流程要求,尽快完善项目规划调整、环评、水保、节能等相关手续。
2.房屋拆迁补偿资金来源要切实可靠,保证其合法合规性,并且覆盖所有被征群众及企事业单位;做好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保证有能力承担资金支付;保证补偿资金按时足量到位并及时发放。
3.借鉴谢岗镇类似项目征拆补偿标准,参照项目周边同等条件房屋价格,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征拆补偿标准。
4.按照房屋拆迁相关要求,切实规范房屋建筑拆除过程秩序,确保房屋建筑拆除安全文明作业,保障周边公共安全。
5.工程(技术)方案应进行全方面的比选,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运行过程中的特点,不断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定期开展工程(技术)方案专家论证会,不断改进。
6.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做好资金筹措计划,积极与资金来源方保持沟通,加强对资金落实进度的跟进。
7.有效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规范施工废气排放,运营期间严格落实环评中的有关要求,加强环境监测、监管,严控污染排放。
8.生活污水经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输送至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废水设置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水回用于冷却塔补水;厂区的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渠。
9.项目设备采购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高的设备安装消声设施;从噪声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将噪声水平较高的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降噪的措施。
10.合理识别、处理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
11.根据水土保持设计技术规范的要求,从设计、施工、运行的角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12.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与周边企业、群众村民的沟通,使周边企业、群众村民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过程,避免误解;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相关风险。
13.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对项目周边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设立专门质量管理监督人员定时定点地跟踪工程施工质量。
14.通过实施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施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防止施工对交通产生过大的干扰;施工范围的围蔽按建设单位要求,以不低于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统一执行。
15.加强天然气的管理,建立危险源辨识、登记存档的方法、程序和制度,实施重要危险源、重大风险信息及时上报,对重要危险源进行重点分级监控。
16.天然气供应根据需求量与上游气源方进行沟通、对接,确定资源供给量,并签订天然气购销协议,以降低本工程的资源风险。
17.施工单位应紧密联系和依靠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居民组织,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
18.建设单位应与当地基层政府、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让当地基层政府、组织了解到项目建设所带来的各项便利之处,取得他们对项目建设的支持。
19.建设单位应及时跟周边群众沟通,尽可能最大程度的取得周边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
20.建设单位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及媒体,增加媒体对项目的实质性了解,并做出相应的报道。通过媒体报道的积极影响,增加群众对项目的了解,明确项目建设对群众带来的好处,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1.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估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2.评估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3.评估委托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4.评估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评估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6.联系人:王工,电话020-83517900,邮箱5232865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