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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工作指引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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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更好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生产有序开展,特作出如下工作指引:

  一、落实企业封闭式管理。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避免和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接触,保障和促进生产活动的安全开展。落实企业厂区的封闭式管理,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不在同一个封闭区域内的,要严格落实人员双向流动的闭环管理,保障人员输送车辆、司机、路线固定,输送过程全封闭管理、中途不上下车。

  二、落实人员模块化管理。企业员工生产、住宿和就餐实现模块化管理。以最小化人数规模固定生产生活单元,并落实单元的实名制管理,单元之间实行相对物理隔离。员工按照“三点一线”(工作、就餐、住宿)活动,实现工位、餐位、床位、线位(活动轨迹)“四位固定”,落实台账化管理,采取错峰等方式避免不同单元模块之间人员的接触。

  三、落实分区分类分级管理。涉疫区域从事生产的企业,用工人数超过1000人以上的,单个模块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内。非涉疫区域从事生产的企业,用工人数超过1000人以上的,单个模块原则上控制在200人以内。

  四、落实企业诉求及时响应。依托“就莞用”平台及时收集生产企业的诉求,及时为企业的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指导。

  以上工作指引从3月18日起开始实施,后续根据疫情进展、防疫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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