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柏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广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国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隆迈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鲁宝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鲁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铭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攀高树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裴嵌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姿灵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局拟撤销上述公司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依法公告送达相关文书,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姿灵贸易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南撤告〔2022〕008号).pdf
东莞市裴嵌建材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南撤告〔2022〕007号).pdf
东莞市攀高树建材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南撤告〔2021〕024号).pdf
东莞市铭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南撤告〔2022〕010号).pdf
东莞市鲁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撤告〔2022〕190309009号).pdf
东莞市鲁宝实业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撤告〔2022〕190309008号).pdf
东莞市隆迈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南撤告〔2022〕011号).pdf
东莞市国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撤告〔2022〕190309007号).pdf
东莞市广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南撤告〔2022〕009号).pdf
东莞市柏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告知书(东市监南撤告〔2022〕012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