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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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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21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 号,具体内容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ycls/wjfb/art/2022/art_765e0173b2aa4188821175c1f062b44b.html)要求,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符合要求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参加投保,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本年度申报形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线上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申请企业必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1申报材料要求)。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三、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报《2021 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2),汇总辖区内所有申报企业资料后,于2月10日(星期四)前指导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并将企业申报纸质申请材料(A4 纸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正式发文报送我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_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3:2019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指导目录.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赵淑敏,联系方式:22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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