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高品质供给,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便捷档案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6年6月中旬至10月
二、服务对象
2026届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转递档案的高校毕业生
三、行动目标
以2026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优化业务流程,拓展协同联办渠道,积极稳妥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推进高效办成员工录用“一件事”,更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四、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档案政策宣介。积极推动档案政策宣传进校园、进课堂,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开展集中宣传,重点宣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重要性以及材料内容、转递接收、服务利用等政策规定,公开发布本地区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名单和办事流程。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多形式常态化宣传档案管理服务政策措施,有效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增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档案意识。
(二)稳妥规范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高校、邮政企业的协同对接,按照《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相关要求,规范转递高校毕业生档案。积极稳妥接收档案,落实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按规定高效推进材料甄别、整理和档案入库保管等工作。
(三)加快高校毕业生档案基础信息采集入库。加强与教育部门通力协作,共享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推进两部门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快高校毕业生档案基础信息采集校验,及时上传至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资源库。优先推进高校毕业生档案数字化工作,结合实际加强数据研究分析。
(四)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质效。落实高效办成员工录用“一件事”要求,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办理档案转递接收等服务。持续推进省级档案集中系统建设,加强与全国跨地区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对接,高效便捷提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合理安排工作力量,可通过设置专门窗口、咨询电话等方式,全力保障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支持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档案经办人员政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加强档案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档案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定期对档案实体、库房、服务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加大对材料补充、转递接收和服务利用等关键流程的安全把控,强化信息化、数字化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升档案信息和数据安全管理水平。定期排查跨省通办逾期未办业务,及时办结存量服务事项。
五、工作要求
档案转递接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研判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规模,精心组织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做好档案接收工作。要落实简化优化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衔接、业务协同,及时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高效规范转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创新推进档案服务数智化,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相关材料可报送部流动管理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