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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货物源头重点企业的公示

来源:寮步镇

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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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05号)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已于2024年1月1日废止。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前寮步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金富二路25号102室东莞市创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的《寮步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书》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寮步分局咨询电话:0769-83237089

      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寮步分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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