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文件精神,需对《东莞市麻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对《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东莞市麻涌镇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含沙田虎门港),其中陆域总面积为91.09平方公里,规划海域范围以海域勘界成果为准。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与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设定的期限保持一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三)规划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城乡融合、协调发展;以人为本、注重品质;传承文化、彰显特色;侧重实施、加强联动。
(四)规划指标:以麻涌镇自身条件为基础,以战略目标为导向,构建包含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9项约束性指标与新增生态修复面积1项预期性指标的指标体系。
(五)规划内容:按照“总则-目标定位-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城乡统筹发展-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规划实施保障”的逻辑框架展开。
(六)规划目标:面向2035年,以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麻涌为总体目标,把麻涌建设成为美丽富饶的生态小镇、活力无限的创新高地、人文荟萃的岭南水乡。充分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发挥麻涌镇自身作为穗莞合作桥头堡的区位优势,依托华阳湖生态绿心等生态禀赋优势,聚焦科技创新与先进制造,塑造开放活力的“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重要节点城镇,湾区科创新港,生态品质麻涌”。
二、征求公众意见对象
《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对《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了解情况;
(二)《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对当地经济发展、生活居住的影响;
(三)对《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与战略的合理性是否认同;
(四)《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期间影响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五)《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否影响自身利益,有何诉求;
(六)对《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支持情况;
(七)对《麻涌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理由、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以下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责任单位
单位名称:东莞市麻涌镇规划管理所
联系人:王家乐
联系电话:88821889
邮箱:44769855@qq.com
地址:麻涌镇政府大院518
(二)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曾永辉
联系电话:15338354349
邮箱:shilonger@qq.com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A区10楼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东莞市麻涌镇规划管理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