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咨询热线:13711631240 注册 |  登录

课程 政策 专家 活动
首页  > 企业服务  > 政策资讯  > 关于依法注销逾期六个月未审验的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关于依法注销逾期六个月未审验的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长安镇

日期:2025-01-15

 收藏

  经核实,粤SG5817、粤SZ8726、粤SQ5717、粤SM0278、粤SX8970、粤SU1188、粤SM9690、粤SB6118、粤SN2659、粤S01876、粤S79155、粤S37812车辆逾期六个月未审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运函〔2018〕1939号)要求,我分局依法注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长安分局

  2025年1月3日



首页 培训课程 企业服务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2021 东莞市信息技术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