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的复函
麻涌镇人民政府:
你镇申报的东莞市麻涌镇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10日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4)〔2024〕第7号〕,并依法进行了公告,被征地村组及相关权利人均无异议,并已完成补偿款支付。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2)〔2024〕111号〕转发给你镇,你镇应按交通、城建等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请你镇接到本函后尽快到我局申请办理供地手续。
请属地不动产部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2)〔2024〕111号〕及本复函依嘱托直接办理征地红线范围内集体所有权等相关不动产权属的变更或注销登记工作。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