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人:蒙标,公民身份号码:440822********0014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3号
2024年8月21日,我中心作出了《公务员辞退费退款告知书》(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取的公务员辞退费28973元(大写:贰万捌仟玖佰柒拾叁元整)退回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育兴路支行,银行账号:2010020409200017219(退款时请备注“退回蒙标多领公务员辞退费”)。如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公务员辞退费退款告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周颖、钟霭萦,联系电话:0769-21668303、22889897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堑头育兴路115号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