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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0232号)

来源:塘厦镇

日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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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67号),涉及我市5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 东莞市塘厦健东冻肉档销售的“冬菇猪肉丸

(一) 东莞市塘厦健东冻肉档销售的“冬菇猪肉丸”,经抽样检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冬菇猪肉丸”当事人共购进了2kg,其中0.8kg被用于抽样检验,其余已全部对外销售。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东莞市渝东龙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陶瓷菜碗”

(一)东莞市渝东龙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陶瓷菜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并现场制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当罚〔2024〕021118C02号。

三、东莞市塘厦伊清香拉面馆使用的“面碗”

(一)东莞市塘厦伊清香拉面馆使用的“面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并现场制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当罚〔2024〕021118C03号。

四、东莞市塘厦冶有林餐饮店使用的“拉面碗”

(一)东莞市塘厦冶有林餐饮店使用的“拉面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并现场制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当罚〔2024〕021118C01号。

五、东莞力途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碗)”

(一)东莞力途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并现场制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当罚〔2024〕021119C01号。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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