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市监罚听公告【2024】05051302号
经查明,东莞市石碣晶鑫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72户企业, 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前,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当事人,我局决定进行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72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龙小姐、蔡小姐,联系电话:0769-863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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