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镇倍增企业动态调整机制,镇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24年中堂镇倍增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且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和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主要面向制造业企业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软件类企业”),同时兼顾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据镇倍增企业动态调整机制,镇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24年中堂镇倍增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且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和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主要面向制造业企业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软件类企业”),同时兼顾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软件类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对于未上规和未入统的企业,原则上不予纳入倍增企业。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将电子材料于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dgztkj@163.com,待电子资料通过初步审核后制作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复印,按顺序编制目
录,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加
盖骑缝章,一式两份,于5月17日前交到中堂镇政府大院主楼一楼中堂镇经济发展局4室(科技创新组)。
四、申报材料
(一)2024年中堂镇倍增企业申请表(附件2);
(二)中堂镇“倍增企业”2024年度动态调整信息汇总表(附件3);
(三)企业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统计报表表号:206-1表,206-2表(2023年12月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
(四)企业重大项目、增资扩产、工业投资、技改投资、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品牌、商标等相关备案证书或文件复印件;有效专利汇总表(附件2盖章)。
(五)企业简介PPT,主要包括:企业简况、企业外照(大门或场景)及生产车间或办公环境实图、主营产品图像等。
五、遴选流程
六、遴选原则
(一)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依据倍增企业高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倍增企业考核遴选,从企业规模、效益、质量、创新等维度全方位评价企业,坚持主要依据倍增企业高质量评价体系客观指标评分择优纳入倍增企业。
(二)突出优势特色原则。在注重倍增企业高质量评价体系客观评分的基础上,对属特大型、总部经济、专精特新、上市优势等企业优先纳入倍增企业。
(三)兼顾产业导向原则。围绕我镇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即下一代移动通信、算力网络、合成生物、氢能、纳米材料、数字空间、低空经济、量子计算、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等四个支柱产业;以及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五个新兴产业,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两大主题主线,形成以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主体的倍增企业队伍。
七、其他
(一)根据《中堂镇“倍增计划”企业遴选考核方案》,倍增期限原则上到2026年止,以纳入前一年为基础年,企业以基础年营业收入数据为依据,截止2026年复合增长率为15%。2024年纳入的倍增企业,按2026年累计增长52%进行考核遴选;2025年纳入的倍增企业,按2026年累计增长32%进行考核遴选。名誉试点企业在倍增期限内实现企业营业收入或产值增速达到全镇平均水平。
(二)申报企业应明确数据报送专员,数据报送专员主要负责本企业纳入倍增企业后的数据上报工作,按照镇倍增办要求按质按量报送企业经营数据和开展相关调研。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1139222 88810633
联系地址:中堂镇政府大院主楼一楼中堂镇经济发展局4室(科技创新组)
3、中堂镇“倍增企业”2024年度动态调整信息汇总表.xls
中堂镇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中堂镇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