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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来源:横沥镇

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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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人【2024】1号)的文件精神,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经横沥镇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工作小组人员的调查和核实,以及本人的申请,确定下列人员符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现予公示(第六批人员)。公示时从2024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日止。若对下列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横沥镇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小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附:横沥镇 2023年度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第六批).xls

  受理部门:横沥镇教育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横沥镇政府四楼

  邮政编码:523460

  联系人:黄晓利

  联系电话:83722896



  横沥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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