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厚街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S06001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银隆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
(一)东莞市银隆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购进日期:2023年9年23日),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银隆餐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处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餐具检验报告后,立即对相关产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产品是从外面采购回来直接进行使用,该店认为该批次产品是消毒加工环节造成的,而不是该店导致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厚街分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