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查扣物品一批,现仍有部分物品权利人未前往公安机关认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以下物品(详见附表)予以公告。
望上述物品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前往我分局认领,逾期未往的我分局将依法处置。联系人:廖警官,联系电话:0769-88877123。
附件:物品明细表
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
2024年4月10日
物品认领公告
我分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查扣物品一批,现仍有部分物品权利人未前往公安机关认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以下物品(详见附表)予以公告。
望上述物品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前往我分局认领,逾期未往的我分局将依法处置。联系人:廖警官,联系电话:0769-88877123。
附件:物品明细表
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