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东莞市桥头虹满茶餐厅等3户个人独资企业(具体名单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桥头分局公告栏或在东莞市人民政府桥头镇网站( http://www.dg.gov.cn/qiaotou/ 查询),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 0769-81026095 ;联系人:麦润强)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