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0604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8期),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厚街温财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产品
(一)东莞市厚街温财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产品((购进日期:2023年8月20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厚街温财蔬菜档经营经检验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另,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产品是从外面采购回来直接进行销售,该店认为该批次产品是种植环节造成的,而不是该店导致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