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7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汤美饮食店销售的“罗汉笋尖”
(一)东莞市横沥汤美饮食店销售的“罗汉笋尖”(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g/kg”实测值为0.177,标准指标为≤0.09,不符合Q/SSS0004S-2018《盐水竹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罗汉笋尖”。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批次“罗汉笋尖”10包,作为自助火锅食材销售,销售了10包,没有剩余。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