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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塘厦大队关于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公告

来源:塘厦镇

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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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11.29”东莞市创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火灾当事人:

  2023年11月29日7时44分许,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8号2栋2楼B区东莞市创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我大队依法于2024年1月21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东塘消火认字〔2024〕第0002号)。因情况复杂,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全部当事人送达上述认定书。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上述认定书,公告期为二十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期满即视为送达全部当事人。

  特此公告。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塘厦大队

  2024年1月23日          


附件: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塘厦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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