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中国科学院党组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院“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1名个人和1个团队,含差额)。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30日起至11月3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3日前向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10-6859742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邮政编码:100864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2023年10月30日
“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个人奖正式推荐对象
(1名,含差额)
1. 张 军,上海市
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卫星总师
团队奖正式推荐对象
(1个,含差额)
1. 中国天眼工程团队
依托单位: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