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东莞市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改造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 号)有关规定,现将《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项目实施改造总面积为26.4009公顷,位于清溪镇大利村东环路与埔星东路交汇处,由广东东莞海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改造主体进行改造;拟改造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M0+R0),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3.31,配套型住宅用地(R0)容积率3.64;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最大高度100米,重新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中新型产业用地(M0)使用权期限为50年、配套型住宅用地(R0)使用权期限为70年。
总体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及相关图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
三、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http://www.dg.gov.cn/qingxi(东莞·清溪网)。
2、现场公示:村(社区)政务公开栏、项目现场。
四、反馈意见方式
凡是对本次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送达或邮寄到清溪镇城市更新中心,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 98号城建国土大楼8楼。信封表面须注明“关于《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总体实施方案》的公众意见”;
2.在政府网站上留言。
反馈意见及建议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1: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docx
附件6: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项目地块规划设计要点的函.pdf
东莞市清溪镇城市更新中心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