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东莞市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划定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我镇经研究,决定在本辖区内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路段划定
(一)禁设区域路段:省道S256(厚街段)、县道X235(厚街段)、县道X236(厚街段)、县道X241(厚街段)、县道X245(厚街段)、环莞快速(厚街段)、港口大道(厚街段)。
(二)重点区域路段:厚街广场两侧、东风路、华润商场两侧、教育路、康乐路、珊瑚路、石角路、万景路、新房路、新兴路、振华路、中兴路、飞翔路、福岗路、富康路、康乐南路、东宝路、福岗路、竹园路、大陂河北路、大陂河南路、厚街广场西侧、永泰路、彩云东路、北环路、寮厦路、翠竹路、宝石路、宝溪路、板屯路、体育路、中兴路、北环路、石角路、汴康路、富民路、清泉路。
(三)非重点区域路段:除上述禁设及重点区域外的其他路段。
二、有关要求
禁设区域路段禁止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
重点区域路段和非重点区域路段的机动车停放行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须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车辆;
(二)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车辆;
(三)按照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
(四)不得骑压停车方格线停放车辆;
(五)按规定支付车辆停放服务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三、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