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慈善资金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有效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将东坑镇财政代管账户上的社会募捐款慈善项目结余资金(详见附件),统一调拨至东莞市东坑慈善基金会,由该基金会负责管理,并按照《东莞市东坑慈善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用于实施“安老、慈孤、扶残、助学、济困、赈灾”等各项慈善救助项目和其它社会慈善公益事业。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9-83861000;联系单位:东莞市东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关于规范东坑镇慈善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慈善资金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有效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将东坑镇财政代管账户上的社会募捐款慈善项目结余资金(详见附件),统一调拨至东莞市东坑慈善基金会,由该基金会负责管理,并按照《东莞市东坑慈善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用于实施“安老、慈孤、扶残、助学、济困、赈灾”等各项慈善救助项目和其它社会慈善公益事业。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9-83861000;联系单位:东莞市东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