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镇中惠沁林山庄1期27幢B单元业主申请本单元房屋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岭山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大岭山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中惠沁林山庄1期27幢B单元增设电梯项目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2023年6月30日
增设时间:2022年10月18日(方案公示)——2023年6月19日(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中惠沁林山庄1期27幢B单元
申请人:增设电梯项目业主代表 蒋XX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蒋XX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长安乌沙支行
银行账号:6228480604743XXXXXX
三、公示地点
东城街道东泰花园明华苑19座(2单元)一楼楼梯出入口处、一楼电梯出入口处、小区公示栏、大岭山镇政府官网。
四、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0日 至 2023年9月26日,共7日
五、公示图件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东莞市大岭山镇电梯办
邮寄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邮编:523820;咨询电话:0769-83354448
七、相关说明
1、有效反馈意见期为:2023年9月20日 至 2023年9月26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2、有效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