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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岭山镇叶锦平等7户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

来源:大岭山镇

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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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自然资发〔2021〕17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积极开展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相关工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岭山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大岭山镇矮岭冚村道路用地项目建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新目标

  建新区位于大岭山镇矮岭冚村和大片美村,共5个地块,面积为24.07亩。通过建新区的实施,完成调入节余指标任务,落实帮扶责任,为调出节余指标地区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缓解大岭山镇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二、建新主要内容

  建新区位于大岭山镇矮岭冚村和大片美村,共5个地块,总面积为24.07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1.42亩(其中,耕地8.19亩、林地0.27亩、草地1.64亩、其他农用地1.32亩),建设用地12.65亩。其中涉及的建设用地12.65亩均为1999年1月1日后变更的,需退回原地类报批,原地类为耕地0.05亩,草地11.16亩,其他农用地1.44亩,因此,本方案的报批地类为农用地24.07亩,其中耕地8.24亩,林地0.27亩,草地12.80亩,其他农用地2.76亩。该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公示期限

  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共30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部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0769-83351343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1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岭山分局

  附件1:东莞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大岭山镇矮岭冚村道路用地项目建新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20);

  附件2:东莞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大岭山镇矮岭冚村道路用地项目建新区实施规划图(2010-2020年)。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岭山分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

附件1.jpg


附件2:
附件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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