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大朗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三旧”改造项目)》(编号:441900202362),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三、公告内容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完善城市形象展示,提升城市生活交通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环松山湖一体化发展。拟开展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三旧”改造项目。使用我市跨省调剂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3939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大朗镇洋乌村,涉及3个地块,总面积0.3939公顷(折合5.91亩),使用其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大朗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3939公顷。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大朗镇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大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洋乌村公告栏。
特此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