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文件精神,全省正开展村庄分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将13个村(麻二社区、麻涌居委会除外)划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现公示如下:
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城市近郊区、县城城关镇及中心镇所在地村庄,区位优势明显,是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区域。主要突出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我镇13个村均处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位优势明显,承担大量城镇外溢功能,在城郊融合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和乡村建设方面进步明显,城镇化水平较高,符合城郊融合类村庄的特点。
现对我镇参与分类的13个村划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的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本镇群众如有异议,请联系镇农林水务局(联系电话:0769-88821882)反馈。公示日期: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
麻涌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