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0657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59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厚街汇诺食品店经营的“小猪香香麻辣味虾片”、“小猪香香酱爆肉味虾片”产品
(一)东莞市厚街汇诺食品店经营的“小猪香香麻辣味虾片,生产日期2023年2月4日”、“小猪香香酱爆肉味虾片,生产日期2023年2月4日”,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小猪香香麻辣味虾片,生产日期2023年2月4日”、“小猪香香酱爆肉味虾片,生产日期2023年2月4日”。经调查,该店购进了上述“小猪香香麻辣味虾片,生产日期2023年2月4日”、“小猪香香酱爆肉味虾片,生产日期2023年2月4日”各32袋,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厚街汇诺食品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