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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三正世纪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第二十五批)

来源:塘厦镇

日期: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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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塘厦镇三正世纪新城公租房的分配工作,现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的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对象范围

  可参与本次选房的供应对象为第503期公租房轮候对象,即已申请并通过审批的塘厦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塘厦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塘厦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房源情况

  三正世纪新城公租房位于塘厦镇清湖头社区(塘厦镇桥蛟西路150号),现时可供分配房源共1套,均为一房一厅或单间户型,一房一厅(面积30-60平方米),单间(面积30-5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为准。

  三、租金标准

  (一)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租金按1元/平方米收取;

  (二)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租金按3.69元/平方米收取;

  (三)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6元/平方米收取;

  (四)在本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8元/平方米收取。

  以上租金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但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四、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和抽签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10:00-10:30。

  (二)抽签地点: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塘厦行政办事服务大厦601室。

  (三)看房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12日配租对象可自行前往塘厦三正世纪新城看房,预约看房联系电话:0769-82088063。

  五、配租安排

  (一)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排序。

  配租对象持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超时报到的,自动轮候到最后选房。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选房,被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2)、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选房后签署《三正世纪新城选房确认书》。

  (三)选房结果在塘厦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四)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配租对象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6楼601室,联系电话:82088063)处签订合同期为3年的《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配租对象未到现场参加本次选房或选择公租房并完成公示后未在一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签订租赁合同后的其它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进行。


  附件:1.塘厦镇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表(第二十五批).pdf

             2.授权委托书.pdf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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