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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镇人和路11号中心花苑A栋(15轴-29轴)增设电梯项目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公示说明

来源:大朗镇

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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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镇人和路11号中心花苑A栋(15-29轴)业主申请本栋房屋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探《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朗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誉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值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项目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镇人和路中心花苑A栋(15-29轴)业主增设电梯项目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20220916

增设时间:20211116日(方案公示)-20220830日(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东莞市大朗镇人和路中心花苑A栋(15-29轴)

申请人:东莞市大朗镇人和路中心花苑A栋(15-29轴)业主代表郑炳明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50000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郑炳明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

银行账号:6214391880033447718

三、公示地点

东莞市大朗镇人和路中心花苑A栋(15-29轴)一楼楼梯出入口处、一楼电梯出入口处、小区公示栏、大朗镇政府官网。

四、公示时间

20230907日至20230913日,共7

五、公示图件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东莞市大朗镇杜区

2、邮寄地址:东莞市大朗杜区居民委万会金丽路54号,邮编:5237704

3、东莞市大朗镇社区咨询电话0769-833114915

4,东莞市大期质电梯办咨询电话0769-82816628

七、相关说明

1、有效反馈意见期为:20230907日至20230913日,

2、有效反馈意见:需提供书而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债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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