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办〔2023〕135号)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村庄分类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镇组织19个行政村开展村庄分类工作。经各行政村按照相关程序研究确定村庄分类后,并经我镇审议、审定后,现决定将潢涌村、吴家涌村、槎滘村、蕉利村、斗朗社区等5个行政村划分为聚集提升类村,三涌村、湛翠村、凤冲村、袁家涌村、鹤田村、东泊社区、江南社区、中堂村、一村村、东向村、下芦村、马沥村、四乡村、红锋社区等14个行政村划分为城郊融合类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中堂镇农林水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69-88123616。
中堂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