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莞市长安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规划地点:长安镇东南部的新民社区和沙头社区
规划范围:东莞市长安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选址于东莞市南端长安镇南部的新民社区和沙头社区,与深圳南山区隔河相望,距深圳市区约50km,距广州市区约90km,距东莞市区约30km,规划用地面积146.28ha,分成三个地块,包括已有A区企业整合区(规划用地面积约50.33ha)、新建B区企业转移区(规划用地面积约55.22ha)、新建C区产业拓展区(规划用地面积约40.73ha)。
规划园区功能定位:承接长安镇电镀、印染企业的转移,对镇区高污染企业进行集中建设及管理,建设成为带动长安镇产业结构转型的产业集聚区;打造长安镇五金模具基地的电镀专业配套区,建设成为支撑长安镇工业发展、产业升级的专业基地;置换长安镇区现状污染企业,优化长安镇区人居环境。
规划现状:目前规划现状A区已全部停产,C区尚未建设,B区分两期建设,一期目前已进驻4家企业,二期尚未建设。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生
联系方式:0769-85538553
邮箱:85043234@qq.com
快递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顺和路123号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3BvZQfExyuPTqbbx0vltA 提取码: mdqj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发表自己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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