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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大朗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大朗段)〕》的成果公告

来源:大朗镇

日期: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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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大朗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大朗段)〕》(编号:441900202353),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加快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大朗段)是串联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朗镇、横沥镇、常平镇和企石镇,工程的建设将分流现有通道内干线路网交通流量,优化镇区内部的道路网络结构,提升通道供给能力;增强镇区之间的交通联系、改善对外交通出行环境;同时也加强了与沿线区域道路的衔接转换能力,形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衔接顺畅的区域一体化道路交通网络,对优化区域道路交通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大朗段)能够顺利落地,解决项目规模问题,拟使用6.1617公顷(92.43亩)省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东莞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大朗段)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1617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蔡边村、洋乌村、水口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大朗镇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6.1617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0814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

2023814



附件:

1.附图_1(落实前).pdf

2.附图_2(落实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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