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8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长安隆隆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05-20)
(一)东莞市长安隆隆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05-20),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标准值≤0.04mg/kg,实测值为0.080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05-20)。
经查明,当事人共采购10kg上述不合格芹菜(购进日期:2023-05-20),已全部销售完毕,共获取营业额为160元。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