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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综合业务经费”项目报告

来源:长安镇

日期: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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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9期),涉及我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长安鸿盛食品店经营的五花肉串(生产日期:2023-03-21)

  (一)东莞市长安鸿盛食品店经营的五花肉串(生产日期:2023-03-2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标准值为≤0.25g/100g,实测值为0.44 g/100g,不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五花肉串(生产日期:2023-03-21)。

  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不合格的五花肉串(生产日期:2023-03-21)1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获取违法所得140元,货值为140元。另查明,当事人采购上述五花肉串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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